會上,哈爾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胡永昌對《哈爾濱開發區保增長促發展暫行辦法》進行了解讀。
《 暫行辦法》將鼓勵創新作為重中之重,規定鼓勵支持國家拉動內需和科技創新的重點項目。對區內企業獲得國家拉動內需政策支持的技術改造項目、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根據國家支持資金額度,分別無償給予30%、50%、等額的配套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暫行辦法》鼓勵支持骨干企業做大做強,對區內主導產業的骨干企業和對開發區經濟發展有牽動作用的重點項目(企業上一年納稅達1000萬元以上)給予資金支持。對當年本級財政增量在300萬元以下、300萬元(含)至500萬元、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分別給予相應增量部分30%、40%、50%的資金獎勵。辦法還對新入區購地建廠企業給予建設成本補貼,使企業盡早竣工投產。
《暫行辦法》鼓勵支持區內企業穩定生產經營。鑒于哈爾濱市屬于高寒地區、內陸城市,企業運營成本較高,為減輕企業負擔,開發區管委會給予工業集中區生產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支持,單戶最高為100萬元;對集中區內投產企業的技術改造、產品升級、擴大生產規模等新增貸款,單戶貼息最高額度為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