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規程
1、事情前:
(1)查抄配置各部門是否存在漏油征象,并及時處理懲罰處罰;
(2)查抄行車各部位是否有妨礙,應特別過細制動器是否機動可靠;
(3)查抄行車各利用手柄、開關是否處在劃定位置,操作是否敏銳可靠;
(4)查抄傳動體系、潤滑體系、電氣裝置是否良好,各導軌面是否干凈,行車上面有無閑人或異物,要是控制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緊急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5)查抄各寂靜防護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6)查抄鋼繩有無破壞,鋼繩有否脫出滑輪以及吊鉤螺母有否松脫,吊鉤軸銷有否變形;
(7)空車查抄運轉、潤滑環境;
2、事情中
(1)過細起重機全部部位的事情環境和潤滑環境,若有異狀或異回應停車查抄,直至消除異狀或異響;
(2)嚴格屈從"九不吊"原則即:①鋼繩打結或有斷裂征象不吊;②斜吊不吊;③超負荷不吊;④吊物上面站人不吊;⑤未緊固物件不吊;⑥吊物埋入地下環境不明不吊;⑦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重新上越過不吊;⑧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做可靠系縛不吊;⑨具有爆炸性東西不吊;
(3)為提高事情效率,可以讓兩個機構同時運轉,但不容許同時啟動;
(4)只管即便克制重物突然提離地面,提拔時,應首先將重物提離地面約100一15 0毫米,直至確信全部提拔裝置都正常無卡阻征象,制動可靠有效后,才可連續提拔;
(5)在正常操作環境下嚴禁利用限位開關懷斷電流;
(6)嚴禁對各機構舉行反接制動
(7)孕育產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降落應敏捷將全部控制器扳(轉)到零位,并堵截總開關。
(8)行車運行時不準舉行檢修和調解機件。
(9)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刻停車。
(10)事情停息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頓。運行中,被吊物體移動范疇內有人時或落放吊件時應發出告誡信號。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東西離地不得過高。
(11)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個東西時,應按起重機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驟劃一,穩步吊運。嚴禁任何一臺起重機超負荷吊運。